适用提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目前均有效。涉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争议时,通常会优先参考规定更细致、更专门的《劳动合同法》。本页不构成法律意见、劳动仲裁建议或诉讼建议。
2018 年修正
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
关键点用于说明: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解除与经济补偿的基础依据
- 第二十六条第三项: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,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,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。
- 第二十八条:用人单位依据第二十四条、第二十六条、第二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的,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。
- 第五十一条:法定休假日、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,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。
查看官方来源2008 年施行,现行有效
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
关键点用于说明:裁员解除路径、N 的年限规则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
- 第四十条第三项: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,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,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。
- 第四十七条: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;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,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。
- 第四十七条还规定: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。
查看官方来源经济补偿工资口径
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
关键点用于说明:裁员赔偿中的应得工资口径
- 第二十七条: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,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、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。
- 应得工资通常对应工资条上的应发工资,即扣除个人所得税、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之前的工资总额。
- 劳动者工作不满 12 个月的,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;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。
查看官方来源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
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
关键点用于说明:离职时未休年休假工资如何折算和支付
- 第十条: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,或者安排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,应按日工资收入的 300% 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,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工资。
- 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,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。
- 第十一条: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.75 天折算;月工资按支付前 12 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计算,不满 12 个月按实际月份。
- 第十二条: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,当年度未休满年休假的,按当年已工作日历天数折算应休未休天数,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支付。
查看官方来源人社部发〔2025〕2号
人社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
关键点用于说明:日工资、小时工资和 21.75 月计薪天数
- 折算日工资、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 13 天法定节假日。
- 日工资 = 月工资收入 / 月计薪天数。
- 小时工资 = 月工资收入 / (月计薪天数 * 8 小时),月计薪天数 = (365 天 - 104 天) / 12 = 21.75 天。
查看官方来源地方实务口径参考
2020 经济补偿金计算规则汇总
关键点用于说明:裁员赔偿中的应得工资及杭州地方实务口径
- 该汇总引用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七条,强调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应得工资计算,并列明奖金、津贴、补贴等货币性收入。
- 杭州地区实务参考:解除劳动合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按每月应发工资数额计算,个人所得税、社会保险费等由单位代扣代缴部分不予扣除。
- 杭州地区实务参考还提到,加班工资等不固定收入不予扣除。不同地区裁审口径可能不同,具体争议仍需结合当地规则判断。
查看实务参考来源月工资计算基数
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。
经济补偿 n
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七条:满一年计 1;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计 1;不满六个月计 0.5。
应得工资
经济补偿月工资基数采用扣税、扣个人社保公积金前的应发工资,包含工资、奖金、津贴、补贴等货币性收入;工作不满 12 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,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。
未休年休假工资
未休年休假日工资按月工资 / 21.75 折算;单位未安排或少安排法定年休假的,通常按日工资收入 300% 支付,离职当年按已工作日历天数折算。